证券代码:600331 证券简称: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:临2023-005
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
(资料图)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?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华联控股”)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持股5%以上非第一大股东。截至本公告日,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5,436,620股,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8.63%;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5,000,000股,占其持股数量的99.75%,占公司总股本的8.61%。
2023年4月7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》2023司冻0407-3号和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协助解冻通知书》(2021)鲁15执109号之七获悉,2023年4月7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 175,436,62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轮候冻结。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,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尚有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存续,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75,436,620 股,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%,占公司总股本的8.63%。
具体情况如下:
| 股东名称 |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|
|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 | 175,436,620股 |
|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| 100% |
|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| 8.63% |
| 解冻时间 | 2023年4月7日 |
| 持股数量 | 175,436,620 股 |
| 持股比例 | 8.63% |
|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| 175,436,620 股 |
|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| 100% |
|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| 8.63% |
特此公告。
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3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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